交易须知
根据《机动车登记办法》规定,从2001年10月8日起,凡办理机动车过户、转籍、退牌手续的须先行委托市场办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凡不在市场内交易的车辆,市场一律不受理委托办理《机动车登记办法》手续。在办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
2.《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》
3.《行驶证》原件
4.《机动车注册/转入登记表》(副表)
5.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证"原件已给民警审核。
6.《照片》
交易细则
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须提交的资料
1.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;
2.《机动车行驶证》;
3.《机动车过户、转入、转出登记申请表》;
4.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现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市居民,且由代理人来办理过户手续的须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;
5.《机动车注册/转入登记表》(副表);
6.旧机动车交易发票,并经工商验证;
7.交易流转单;
8.照片
9.过入方为机关事业单位的《编制证》;
10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解除监管证明书》或车管所档案室开具的《联系单》(外籍或台胞)。
办理机动车转籍手续须提交的资料
1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
2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及牌号
3、《机动车过户,转入,转出登记申请表》
4、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5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
6、《机动车转籍更新表》
7、《机动车注册/转入登记表》(副表)
8、交易流转单
9、机关事业单位的《编制证》
10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解除监管证明书》或车管所档案室开具的《联系单》(外籍或台胞)